青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 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22-07-25 10:40

7月31日下午,青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青岛召开。青岛市副市长隋汝文为协会成立揭牌并讲话,青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等参加会议。这标志着青岛市破产管理人行业的队伍管理、业务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隋汝文在讲话中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国务院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国营商环境的第一个专门立法,明确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今年4月,青岛破产法庭作为全国第十家破产法庭、山东省首批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我市破产审判向专业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隋汝文要求,协会成立后,要切实发挥好作用,集合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着力破解企业破产难题、强化服务市场主体意识、推进“六稳六保”落实。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办好“企业破产”的重要意义。企业破产工作,作为调整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既是一种合法的市场退出机制,也是一种有效的企业拯救机制;既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必然要求。二是主动参与、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构建“府院联动”的协调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完善司法与行政协调机制”“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常态化的司法与行政协调机制”。加快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切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组织、提升能力,打造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破产管理人队伍。要切实加强自身和会员的管理,全面提升作风素养、业务素质,确保队伍团结、素质过硬、业务过硬。要建立健全组织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和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升协会的战斗力、号召力。


 协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司法局局长万振东在成立大会上表示,成立青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青岛市贯彻中央、省关于完善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青岛市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的自律发展,提高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水平,对推动青岛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他对青岛市破产管理协会提出了要求: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着力加强机构建设,围绕关系青岛破产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队伍。


大会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程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成员,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会长代表全体会员做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协会将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服务,切实增强做好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行业自律,注重建章立制;加强工作创新,开阔思路;努力提高协会的凝聚力和公信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使协会成为真正的会员之家。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依法取得特定资格,参与破产企业处置的一项制度,为促进破产管理行业自身发展,多家发起单位筹备成立青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优化社会资源的利用,规范执业行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青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领导班子名单


会   长:

胡   明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会议执行主席


副会长:

周海燕   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书瀚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张   宁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李   辉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永清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黄   月   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牟敦潭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执行总裁


秘书长:

杨   丽   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监事长:

王   刚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主任


副监事长:

邓   莉   山东康桥(青岛)律师事务所 主任

唐宗队   山东众成清泰(城阳)律师事务所 主任

赵清树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颜廷礼   山东东信会计师事务所 总经理


顾问:

顾旭芬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宫立新   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主任